龍崗區科技計劃國家級創(chuàng )新平臺(分支機構)配套扶持
免費評估
我要申報
一、項目類(lèi)別
核準制
二、申報條件
(一)依托單位系在龍崗區注冊、納稅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(yè),或登記地址在龍崗區的事業(yè)單位、民辦非企業(yè)機構。
(二)申請項目獲得國家級立項扶持的創(chuàng )新平臺。
(三)獲得上級立項扶持2年內提出申請,項目正常開(kāi)展。如項目獲上級分批次撥付扶持的,可在每筆資金到賬后1年內提出配套申請。
三、扶持金額
獲得國家級創(chuàng )新平臺(分支機構)扶持的,給予不超過(guò)上級扶持金額 、最高 3000 萬(wàn)元配套扶持,連續分三年平均撥付。
四、申報要點(diǎn)
(一)申報單位統計地須在龍崗區,統計信息以區統計局數據為準,如申報單位未在區統計局填報信息的,請于申報前到區統計局或街道統計辦填報信息。
(二)配套項目為獲得國家級創(chuàng )新平臺(分支機構)立項扶持,且上級立項文件或合同已下達,資金(或部分資金)已到位。
(三)獲得上級立項扶持2年內提出申請,如項目獲上級分批次撥付扶持的,可在每筆資金到賬后1年內提出配套申請,即2017年1月1日后立項項目方可申請。
(四)配套扶持為事前扶持,在項目開(kāi)展過(guò)程中須按照要求提供進(jìn)展情況報告。根據規定,扶持金額100萬(wàn)元(含)的,須進(jìn)行資金監管。